DoNews4月26日消息,今日,國美電器官方發(fā)布聲明,內容如下:
4月25日,國美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獲悉惠而浦(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而浦)發(fā)布公告,宣稱我司未按合同支付貨款,決定終止與我司的商業(yè)合作?;荻止嬷兴銮闆r與雙方事實嚴重不符,造成社會誤讀,我司深感遺憾,特此就事實聲明如下:
一,我司不存在延遲支付貨款情況,而是惠而浦管理混亂,長期未按合同履行應盡義務。我司與惠而浦就合作事宜簽訂了多個《采購合同書》合作以來,我司一直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付款義務在內的應盡義務,但惠而浦在雙方合作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違約行為,應承擔因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惠而浦長期未按合同約定對相關費用進行對賬和確認:本次惠而浦提出的應付款,并未按合同約定扣減應付我司的各項欠款:截止目前,惠而浦尚欠付我司各項費用約1000萬元,滯銷殘次品超2000萬元;惠而浦怠于履行責任與義務,處理事務個人各行其是,體現(xiàn)其管理層沒有管理好整個業(yè)務閉環(huán)對合同斷章取義,導致問題久拖不決,切實影響了與我司順利合作;鑒于此不存在我司單方不予結算貨款的情況,我司隨時歡迎惠而浦對賬結算。
2,惠而浦長期未按合同約定及設定好的規(guī)劃履行營銷推廣責任:根據(jù)合同約定,惠而浦應保證門店展臺、促銷人員和樣機等到位,并按設定好的規(guī)劃進行促銷推廣:但2021年以來惠而浦管理混亂,對銷售人員管理松懈,空崗現(xiàn)象嚴重,資源投入浪費,服務口碑下降,導致銷售下滑。
二,惠而浦對我司發(fā)函與其公告說法自相矛盾,缺乏事實依據(jù),反映出惠而浦內部管理混亂,賬目不清,處事簡單粗暴,缺乏誠信。4月24日,在我司多次催促惠而浦進行對賬未獲積極回應的情況下,
惠而浦突然單方面發(fā)函要求我司立即支付貨款85518721元,但在4月25日公告中,惠而浦主張我司欠款金額卻為8710.40萬元;由此看出惠而浦內部管理不嚴謹,賬目混亂不清。
2,根據(jù)相關媒體報道,2019年來,惠而浦高層人事變動頻繁,產品質量
把控不嚴,問題頻發(fā),屢遭消費者投訴,負面新聞報道層出不窮,這也增加了我司在售賣其產品時的維護成本,并給我司造成口碑負面影響。雖然惠而浦的做法讓人不可接受,但我司仍一直與其積極溝通相關事宜,并在合同與事實的基礎上予以回應,反之惠而浦卻違背事實,單方面詆毀我司名譽并單方終止合同,此行為嚴重違背了基本商業(yè)合作規(guī)則和應有的契約精神,應該受到社會和業(yè)界的譴責。
三,惠而浦此次詭異行為實為解決格蘭仕問題?;荻执蠊蓶|實為格蘭仕集團相關公司,因格蘭仕在與我司合作過程中投入了與其經營能力不符的資源,造成尷尬局面,為保證格蘭仕在我司經營生態(tài)中順利發(fā)展,我司曾多次勸阻對方,但格蘭仕并未聽取我司的專業(yè)善意建議,有限而實際經營結果印證了我司建議的科學合理性;格蘭仕為倒逼我司對其補貼不公合理費用,不惜犧牲惠而浦廣大股東的利益,意圖通過惠而浦制造事端解決問題:此次惠而浦行為充分說明了所有的問題都是大股東格蘭仕制造出來的,惠而浦及我司均為上市公司,雙方均應對上市公司股東負責,以更加審慎、合理、妥當?shù)姆绞浇鉀Q雙方分歧與爭議,力爭符合各方利益;但惠而浦24日發(fā)布公告并非完全從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出發(fā),令我司遺憾綜上,我司敦促惠而浦、格蘭仕公司及時改正錯誤,澄清事實,尊重行業(yè)規(guī)則及契約精神,履行合同約定,積極對賬,妥善處理遺留問題,為雙方可能再合作創(chuàng)造機會,樹立行業(yè)合作典范。在雙方達成一致前,我司將積極處理庫存,為終止合作做好準備;如最終未能妥善解決,我司將全面終止與惠而浦及格蘭仕的合作,并采取法律措施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國美電器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