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2月13日消息,近日,美攝公司起訴字節(jié)跳動旗下抖音等8款產品代碼抄襲系列案,歷經三年七個月,迎來終審判決。
據美攝方面宣稱,2021年5月,美攝公司發(fā)現抖音軟件的音視頻編輯處理等相關功能代碼大量抄襲美攝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美攝SDK軟件,經進一步比對分析,美攝公司發(fā)現同屬于字節(jié)跳動旗下的剪映、巨量創(chuàng)意、Faceu激萌、圖蟲、輕顏相機、多閃、火山引擎VESDK等產品也存在軟件代碼抄襲。
美攝公司以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為由,就上述8款涉嫌侵權軟件產品,分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也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抖音公司及某員工提起侵害技術秘密訴訟。
2023年6月底、2024年5月底,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抖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侵害美攝SDK軟件著作權,判令其向美攝公司賠禮道歉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約2670.4萬元。雙方均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侵權認定的同時,對一審判決損害賠償額偏低予以改判。二審判決判令抖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美攝SDK軟件著作權的行為,向美攝公司賠禮道歉,抖音公司及某員工立即停止侵害美攝公司技術秘密的行為,九案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約8266.8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二審生效判決的主要認定:
1. 抖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拒絕提交軟件源代碼,法院根據目標代碼反編譯比對鑒定及軟件特有內容雷同認定被訴軟件代碼抄襲成立;
2. 抖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通過某員工接觸美攝公司軟件代碼,抖音公司及某員工均侵害了美攝公司的技術秘密;
3. 抖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應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對此,抖音集團副總裁李亮在微博發(fā)文回應稱,一名曾經在美攝工作過的工程師在字節(jié)工作期間,寫代碼時重復使用了一部分他在美攝工作時寫過的代碼(經司法鑒定,相關重復代碼占比很小,不超過美攝軟件的4%、抖音的0.8%)。這種行為,屬于嚴重違規(guī),公司是明令禁止的,目前該員工也已經離職。